为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部分出版物经营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我部和行政审批局共同决定对下列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详见附件《撤销单位名单》)。被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单位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