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群体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市医保局紧紧围绕“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工作目标,将特殊困难群体作为医疗保障重中之重,着力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体系,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给予全额或定额资助,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支付政策,医疗救助切实发挥托底保障功能,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按规定给予救助。2026年1月到6月,全市医疗救助总人次达12.56万人,医疗救助总金额3891.43万元。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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