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局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宿迁市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现印发实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此页无正文)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序号 |
检查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责任处室 |
|
1 |
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抽查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行政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 工程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0% |
视企业数量变化 情况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
2 |
对建筑市场行为及工程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对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的企业的预拌混凝土专业分包施工质量的行政检查 |
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供应预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 |
30% |
视企业供应的工程 数量变化情况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
3 |
保障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检查 |
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检查 |
工程建设领域在建项目施工企业 |
线上和现场检查相结合 |
10% |
约15个在建规模 以上工程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
4 |
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行为的行政检查 |
市区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
现场检查 |
30% |
视企业数量变化 情况 |
2次/年 |
市级 |
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
|
5 |
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预售资金归集和使用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市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含宿豫区、苏宿园区) |
现场检查 |
20% |
视企业数量变化 情况 |
1次/年 |
市级 |
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
|
6 |
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双随机”检查 |
对全市物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双随机”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现场检查 |
5% |
50 |
2次/年 |
市级 |
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 |
|
7 |
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检查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 |
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的行政 检查 |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
书面检查 |
2% |
约15个项目(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被检查项目数不低于本年度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项目总数的2%) |
1次/年 |
市级 |
科研设计处、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
|
8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查 |
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的行政检查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 |
现场检查 |
20% |
2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9 |
人防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检查 |
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的行政检查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企业 |
现场检查 |
20% |
2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10 |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检查 |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事质量检测活动的行政检查 |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现场检查 |
50% |
10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11 |
建设工程监理机构检查 |
对监理单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行政检查 |
监理单位 |
现场检查 |
10% |
10 |
1次/年 |
市级 |
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12 |
建设工程档案检查 |
对建设工程档案的行政检查 |
建设单位(含政府投资集中建设 项目) |
现场检查 |
在建项目的5% |
5个 |
1次/年 |
市级 |
市城建档案管理处 |
|
13 |
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 检查 |
对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招标代理机构 |
线上检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 |
5% |
视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
1次/年 |
市级 |
招投标监管处 |
|
14 |
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建设、运维情况 检查 |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情况检查 |
建设、运营维护 单位 |
现场检查 |
10% |
27 |
2次/年 |
市级 |
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
|
15 |
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行政检查 |
对燃气经营场所设施维护、现场作业等安全管理的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 (跨部门联合检查) |
25% |
9 |
2次/年 |
市级 |
市燃气服务中心 |
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宿迁市司法局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8日印发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