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11日)下午,苏州市检察机关联合住建、妇联等五部门在昆山发布《提升住宅小区公共空间儿童安全建设指引》,以“一米高度”的儿童视角,从道路安全、监控覆盖、游乐设施等11个方面为小区公共空间划定安全标准,杜绝办案中发现的“鬼探头”盲区、监控死角等隐患,守护孩子们“家门口的安全”。
住宅小区是儿童重要的成长环境,也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单元。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无监控区域侵害风险等问题,儿童安全建设标准不统一、治理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为此,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启动《指引》调研起草工作。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研判薄弱环节,住建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妇联组织凝聚家庭、社会力量,社工部门统筹基层社区治理,民政部门联动关爱服务网络,各部门打通职能壁垒,形成贯穿司法办案、空间建设、权益维护全过程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指引》分为11个部分、25条,以图文并茂形式,明确规范住宅小区公共空间的建设要求。
在预防和控制儿童交通伤害方面,《指引》明确改善道路安全设施,要求儿童主要活动区域周边设置减速带、转角反光镜、人工照明等设施,且与行车干道之间应采用实体分隔,隔离设施高度应大于1.1米。同时要求合理布置绿化,在机动车视距三角形范围内,绿化或其他妨碍驾驶员视线的障碍物不应高于路面0.6米,现有影响视线的物体应及时迁移或清除。
在提高紧急救援水平方面,《指引》要求完善公共区域监控设施,增加布点密度、消除监控盲区,提升设备清晰度与存储时长,定期维护,清除遮挡物,确保正常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分批分类设置应急呼救装置,确保儿童遭遇侵害或意外时能够快速获得救援。
此外,《指引》还从强化停车秩序管控、严防用电事故、规范小区养犬行为、创建儿童安全游乐环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住建、检察、妇联、社工部、民政等多部门职责,强调协调配合,分阶段引导全市小区推进该项工作。
苏州市人大代表、昆山市爱心学校原副校长王敏华表示,苏州检察机关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中敏锐捕捉到住宅小区公共安全隐患,将个案警示效应转化为具有更大预防效应的制度成果。此次联合发布《指引》,是以检察保护促进政府保护、强化社会保护的鲜活实践,也是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将法律监督职能延伸至住房建设领域、凝聚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的创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