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先后出台40余项惠民政策,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促进住房消费。1-10月,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4.73万笔、453亿元,占全省发放公积金贷款的40%;提取公积金508亿元。贷款、提取规模均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
一是拓展保障范围兜底“住有所居”。创新将农民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试点范围,支持农民自建、翻建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联合商业银行共同推出“积金惠农”普惠信贷,为农户个体经营和房屋翻建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政策实施以来,超3万户农民参加试点。坚持租购并举,大力推进公积金直付房租工作,全市租房提取25.14万笔、金额45.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53%、46.35%。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住有宜居”。通过放宽贷款次数限制、降低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以及出台购买“两智一全”改善型住宅和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支持政策等多措并举,有效满足不同群体住房升级需求。升级青年人才贷款政策,可贷额度上浮50%。优化加装电梯公积金政策,缴存人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我市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累计提取额超过1000万元。
三是创新改革试点助力“住有优居”。在省内首批开展公积金支持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加强与财政、住建等部门的对接,研究形成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优化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在全国率先实现用公积金为“三项制度”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增强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