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宿迁市羽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位于宿豫区,东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藏龙街、西至来龙古寺、北至公园绿地的商业项目命名为“海棠金街”。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0527-84387191,邮箱:cfkbgs@126.com。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