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宿迁市羽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位于宿豫区,东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藏龙街、西至来龙古寺、北至公园绿地的商业项目命名为“海棠金街”。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0527-84387191,邮箱:cfkbgs@126.com。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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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宿迁市羽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位于宿豫区,东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藏龙街、西至来龙古寺、北至公园绿地的商业项目命名为“海棠金街”。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宿迁市羽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将位于宿豫区,东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藏龙街、西至来龙古寺、北至公园绿地的商业项目命名为“海棠金街”。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2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孙欣
联系电话:0527-84387191,邮箱:cfkbgs@126.com。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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