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联合发布通知

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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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乐山市分配到9399万元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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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图)

《通知》明确,各地结合实际,可安排本级资金,与中央和省级下达的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统筹使用,确保农村综合改革顺利开展。在安排使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时,各地应按照不低于50%比例,安排用于全省2026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补短村”建设。

(编辑: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