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免胡小华等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2026年7月22日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胡小华为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刘庆杰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郑 康为乐山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杨 波的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强的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勇的乐山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庆杰的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自然免除。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编辑: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