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消除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提高人员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安全意识
岁末年初历来是消防安全的关键时期,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持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加强检查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在管项目安全管理和隐患自查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1.企业自查。各地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开展在管项目楼道杂物全面清理。重点落实电梯门厅、楼道、楼梯间、弱电井、地下车库、电瓶车棚等区域。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充电。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大检查和安全巡检,确保未完成消防改造、不符合停放条件的架空层、地下车库,无电动自行车扎堆停放。要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泵、消防栓、灭火器、强排烟设施等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要对微型消防站内的防毒面罩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检验,确保物品齐全,性能完好,符合使用要求。
2.联合检查。各地住建部门要协同消防部门和属地街镇,分区划片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楼道杂物是否清理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电动自行车管理是否有序、消防救生器材是否齐全完好、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人员学习培训是否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安全防范。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企业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职尽责守护好小区安全。临近春节,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员工开展禁放法规学习,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小区内的禁放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劝阻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三、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教育
即日起至春节前,各地住建部门要组织辖区所有在管物业项目和项目一线人员,全员学习消防安全技能和警示教育视频(附件1),切实提高物业人员火灾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组织一轮物业行业消防集中培训,确保层层落实到位,全员消防防范能力有效提升。
四、市级组织督查督导
市住建局将联合市消防救援局成立专项督查组(附件3),对各地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导。对人员培训流于形式、杂物清理不彻底、消防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各地住建部门负责汇总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并于1月26日报送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
附件:1.
消防安全警示、宣传视频资料库
3.
安全督查分组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