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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5/03/11 1.6w 阅读 357 点赞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总工会,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谋划十五五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深化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调动各赛区和参赛项目的积极性,促进苏州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争时间、赛质量、保安全、促发展,现将2025年度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以下简称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在苏州市全市范围内总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对苏州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在建项目。

、竞赛内容

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以“六比六建”为主要内容,即:

1.比工程质量,建精品工程。注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要把保证施工质量、节能降碳、绿色发展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避免发生质量事故,提高单位工程优良率,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注重结合岗位实际和建设任务开展技能比武竞赛,打响“红色工匠”职业技能竞赛品牌。

2.比工程进度,建规范工程。注重按照合同工期和工程总体建设要求,科学编制工程进度计划,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注重发挥班组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升班组职工的技能水平、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3.比安全节约,建安康工程。注重工程项目安全控制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规范,杜绝违法违规作业,确保项目整体推进安全顺利。积极申报并参加苏州市和江苏省“安康杯竞赛”活动,企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正规经常,职工安全意识牢固,安全防范能力较强。

4.比文明施工,建绿色工程。注重加强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现场管理,创造文明环保的施工环境,打造绿色工程。职工“绿色低碳环保”理念牢固,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健全,监督作用发挥明显,各项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到位,“节能降碳随手拍”活动组织严密,职工参与率达100%。

5.比群众创新,建科学工程。注重围绕解决项目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以“五小”活动为抓手,以岗位创新、班组创新、劳模创新工作室为活动载体,把合理化建议活动作为活动基础环节,通过技术交流、技术协作、技术帮扶,不断开展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活动。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成果、职工先进操作法、职工发明专利征集活动。

6.比廉洁稳定,建和谐工程。注重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廉政建设各项措施,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办事,领导干部和班子干净干事、尽职尽责,无党风廉政等方面违法违纪案件。职工队伍稳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施工单位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劳动竞赛组织完善,措施得当,效果显著,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调动和激发,为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三、实施方法

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采取赛区制常态化实施的方法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凡是符合竞赛范围要求的在建项目,按照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自愿参加的原则,向所在区域赛区填报《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联络员统计表》(附件2)、《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汇总表》(附件3),赛区汇总后结合赛区流动红旗的评比结果一并报送到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备案。

(二)组织实施。评比采取“流动红旗”常态化季度评比、“流动红旗”项目半年度抽查和“最优项目”年度综合评比的办法组织实施。

1.“流动红旗”的评比。每一个季度中间月的15日前,各赛区采取查看电子参评资料和现场核验的方式进行,并按照本赛区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的10%评出本赛区的“流动红旗”项目,考评结果出来后的一周内向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进行报备。电子参评资料主要包括: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方案计划,以质量为基础的技能竞赛组织情况,围绕工程进度班组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安康杯活动落实情况,低碳环保要求落实情况,群众性“五小”创新活动开展情况。

2.“流动红旗”项目半年度抽查。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对获评“流动红旗”项目成绩的抽查,以此促进各赛区对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的落实。

3.“最优秀项目”考评。11月底前,各赛区向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报送本赛区流动红旗的排序,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依据各赛区“流动红旗”评比的情况进行台账和现场考评,综合评定“最优项目”并进行通报。

(三)项目退出。参赛项目已经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即为自动退出竞赛,同时竞赛组委会依据项目申报时的工程竣工时间对相关项目进行核对,凡核实竣工的项目及时从参赛项目中删除。

四、激励措施

12月底前,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对本年度参赛成绩进行复核,对在重点工程劳动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位和个人,由苏州市住建局、苏州市总工会通报,以此激发全市建设系统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豪情和争先创优的干劲。在劳动立功竞赛中如果出现“流动红旗评比”不公平、不公正、弄虚作假等问题,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将适时对相关赛区和单位给予通报。

其中:参赛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列入成绩复核范围: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

(2)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

(3)劳动关系不和谐,违规裁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4)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的;

(5)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6)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

参赛个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列入成绩复核范围: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个人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2)劳动竞赛的主要成绩或主要成果被证明是弄虚作假的;

(3)作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其所在单位有“不予列入复核范围”6项要求之一者。

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葛小玲联系电话:65226124;13814858672,邮箱:917633062@qq.com

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立功竞赛组委会。

附件:1.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综合考评表

2.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联络员统计表

3.苏州市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劳动立功竞赛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苏州市总工会

2025年3月1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