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联系电话65115116,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至市智能建造工作专班。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联系电话65115116,联系邮箱szznjzzb@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