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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核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燃气经营许可的通告

2026/01/09 8.7k 阅读 169 点赞

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建城2020125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层级的通知》(苏建规字20242号),我局已依照既定程序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提交的燃气经营许可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对该公司相关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了现场核查。经审查,我局决定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销售分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该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为苏202605000001J法定代表人为陈大振许可证有效期自202619日起至202818日止,经营类别为燃气汽车加气站<LNG>经营区域为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牛桥村第九组38号加气站

特此告。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