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17:58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四项业务规范(新建金[2020]8号),提升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决定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 2021年2月6日-7日 ,培训期间中心 各县市管理部暂停办理各项柜面业务 ,特此通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上一篇: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暂... 下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打印 关闭 2021/02/03 2.0w 阅读 202 点赞 查看原文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四项业务规范(新建金[2020]8号),提升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决定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2021年2月6日-7日,培训期间中心各县市管理部暂停办理各项柜面业务,特此通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