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0日 16:37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2021年春节期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将暂时停止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1年2月11日—2月17日 二、停办内容 1、2021年2月10日19:30关闭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功能,手机公积金APP查询功能正常。 2、2021年2月11日起暂停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三、开办时间 2021年2月18日恢复办理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手机公积金APP及柜台各项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0日 上一篇: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后... 下一篇: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 打印 关闭

2021/02/09 1.6w 阅读 469 点赞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2021年春节期间,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管理部将暂时停止办理各项公积金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时间

2021年2月11日—2月17日

二、停办内容

1、2021年2月10日19:30关闭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功能,手机公积金APP查询功能正常。

2、2021年2月11日起暂停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三、开办时间

2021年2月18日恢复办理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手机公积金APP及柜台各项业务。

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相互转告,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相关文章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30日 18:03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停办业务五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业务时间2021年4月30日22时(北京时间) 二、恢复业务时间:2021年5月4日22时(北京时间) 停办业务期间,将关闭手机公积金APP所有业务,保留查询功能,关闭单位网厅、开发商网厅登录渠道。 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相互转告,提前安排好业务办理时间。为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30日 上一篇: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 下一篇: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后... 打印 关闭

2021/04/29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账户余额调整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20:56 浏览次数: 各借款职工: 根据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规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昌吉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九条住房公积金消费提取规定:“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额度,只提取不申请贷款的账户内须保留3个月以上缴存余额;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取和按月对冲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请各借款职工积极关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规定保留额时自动转为还款银行卡扣款,请借款职工在贷款还款卡内足额打入至少1个月以上的还款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导致个人征信产生不良纪录。 此公告,请广大借款职工相互告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上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下一篇: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暂... 打印 关闭

2021/03/14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