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账户余额调整的公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20:56 浏览次数: 各借款职工: 根据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规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昌吉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九条住房公积金消费提取规定:“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额度,只提取不申请贷款的账户内须保留3个月以上缴存余额;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取和按月对冲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请各借款职工积极关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规定保留额时自动转为还款银行卡扣款,请借款职工在贷款还款卡内足额打入至少1个月以上的还款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导致个人征信产生不良纪录。 此公告,请广大借款职工相互告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上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下一篇: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暂... 打印 关闭

2021/03/14 8.3k 阅读 151 点赞

各借款职工:

根据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规范》规定,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昌吉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并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备案,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第九条住房公积金消费提取规定:“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额度,只提取不申请贷款的账户内须保留3个月以上缴存余额;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申请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提取和按月对冲还贷提取后,公积金账户内须保留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

请各借款职工积极关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规定保留额时自动转为还款银行卡扣款,请借款职工在贷款还款卡内足额打入至少1个月以上的还款资金,以免造成贷款逾期导致个人征信产生不良纪录。

此公告,请广大借款职工相互告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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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关于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4日 17:58 浏览次数: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四项业务规范(新建金[2020]8号),提升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为民服务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决定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 2021年2月6日-7日 ,培训期间中心 各县市管理部暂停办理各项柜面业务 ,特此通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4日 上一篇: 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暂... 下一篇: 关于暂停办理住房公积... 打印 关闭

2021/02/03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