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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顺义区2026年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年度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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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家庭:

  根据市住建委《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及《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顺义区2026年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年度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范围

  顺义区具有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2026年1月(含)之后开始领取公租房补贴的家庭除外)(以下简称“复核家庭”)。复核家庭明细表详见附件。

  二、复核内容及申报时间

  复核内容包括家庭人口、户籍、婚姻、收入、住房、财产(资产)等情况。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收入申报时间范围为2025年4月至2026年3月。

  复核家庭即日起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申请表》,并于2026年4月27日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三、复核相关规定及处理

  请各复核家庭务必配合本次年度复核工作,若您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交材料,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于2026年5月停发您家庭的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的补贴将不予补发。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初审过程中,对因信息比对核查系统锁定(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与申报材料不符)的家庭,将核查结果、原因及复查权利等书面告知有关家庭,复核家庭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异议复查。家庭提出复查申请但异议不成立或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查申请的,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系统信息比对核查数据结果作出资格终止或资格变更的初审意见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备案家庭作出资格终止的决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备案家庭作出资格变更的决定。

  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租金补贴资格,已骗取租金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市场租房补贴。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顺义区2026年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复核家庭名单.xls

  北京市顺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3月20日

【信息发布: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内容纠错】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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