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华丽 明天

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间本应守望相助、和谐相处。然而,在雨城区望鱼镇,两户邻居却因阳台雨棚搭建问题争执不下,互不相让。

8月6日,笔者从雨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立案庭于近日主动上门开展调解,在望鱼镇海子山社区高效化解一起因雨棚搭建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用司法温度修复邻里关系,为探索“候鸟型”社区治理新样板写下生动的司法注脚。

本案的原告、被告双方系海子山社区的康养旅居者,双方为上下楼住户关系。被告系底楼住户,其在阳台外侧自行搭建雨棚,因雨棚搭建高度超过楼上业主原告房屋的层高,且雨棚铺设的防异响材料长期散发刺鼻异味,严重影响原告日常居住和生活,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

纠纷发生后,小区物业公司、海子山社区、望鱼镇政府等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调,但因双方各持己见、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为精准把握矛盾症结,实质性化解邻里纠纷,在了解案件及前期调解情况后,承办法官主动对接望鱼镇政府、海子山社区,并带队到小区现场开展上门调解。调解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对雨棚搭建高度进行精准测量,走访同户型其他住户,并对雨棚材质差异进行调研。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法官迅速厘清争议焦点,耐心向双方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相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合法、理性、文明地处理邻里关系。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在法院与望鱼镇政府、海子山社区的联动配合下,原、被告双方充分权衡利弊后互谅互让,就雨棚限定高度、雨棚覆盖材质更换整改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将雨棚高度下降至不高于原告房屋层高,同时将雨棚铺设的材质更换为物业公司统一指定的无异味材质。随后,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起邻里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