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扫黑办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网络空间清朗环境,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景洪市扫黑办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举报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六霸”线索

1. 依托家族宗族势力或盘踞势力,把持操控村级事务、干扰基层选举、侵占集体资源、强揽村内项目,在农村地区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破坏乡村治理秩序的“村霸”违法犯罪线索。

2. 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手段为非作歹,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干扰执法,扰乱社会秩序的“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3. 在矿产资源领域,通过无证越界开采、私挖滥采、垄断矿产产销运输,暴力排挤同行、强揽矿区工程,勾结规避监管、垄断矿产资源的“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4. 在城区街道、商圈、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敲诈勒索、霸占公共场地,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街霸”违法犯罪线索。

5. 在河道采砂、砂石运输销售行业,通过非法偷采滥采、垄断砂石货源与价格、强制高价售卖,打压外来经营者、控制区域砂石市场,牟取非法暴利,扰乱资源管理秩序的“沙霸”违法犯罪线索。

6. 盘踞各类市场、商圈、商业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操控物价,强行收取各类保护费、进场费,打压商户、垄断市场资源,破坏公平营商秩序的“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二)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1. 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恶合流的犯罪团伙,以及境内外黑恶势力相互勾连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线索。

2. 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肆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黑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线索。

3. 依托网络平台,通过“软暴力”等方式,有组织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关联违法犯罪线索。

4. 采取跟踪滋扰、围堵纠缠、威胁恐吓、言语辱骂、敲诈勒索等方式,有组织实施软暴力滋扰施压、非法牟利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及途径

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具体途径如下:

(一)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地登录举报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即实时受理;

(二)景洪市线索核查中心

举报电话: 0691-2168110、110

来访地址:景洪市清泉路12号(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三、举报须知

鼓励广大群众实名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务必客观真实,尽量明确具体时间、地点、涉案人员、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线索,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对威胁、恐吓、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主动提供重大有效线索、协助成功破案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景洪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