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河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选用办法》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议、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就《唐山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结果目录》(以下简称《选用结果目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教育局发布《选用公告目录》是全市中小学征订使用教辅材料的唯一依据,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要求,监督指导中小学规范开展教辅材料的征订使用工作。
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自愿购买”原则和“一科一辅”要求做好教辅材料的征订工作,不得从中谋利。学校、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目录外的教辅材料。
三、市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方式,对全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教辅材料,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退出《选用公告目录》。
四、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学校、教师、学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处置,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唐山市教育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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