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黄冈市财政局顺利完成市区第一批2368.46万元灾后重建资金归集到位。紧扣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重点投向受灾群众安置、市场主体帮扶、农业生产恢复、基础设施修复重建等领域,相关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保障了重建工作快速启动。

面对“7·6”罕见龙卷风灾害影响,连日来,市财政局主动靠前、快速响应,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农业防灾减灾等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政府援助、社会捐赠等各类资金资源,通过构建规范管理、精准分配、高效拨付、从严监管的全链条闭环管控机制,全力管好用好救灾重建资金,为市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为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市财政局牵头制定了《市区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统一归集、保障重点、统筹分配、专款专用”管理原则,细化资金分配、审核、拨付、监管全流程标准,严明纪律要求,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救灾资金,以制度化刚性约束护航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同时,市区两级财政联动应急、民政、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会商协作机制,打通资金拨付落地堵点,推动救灾重建资金直达一线、直达群众、直达项目,切实以安全、高效、规范的资金保障,助力提速提质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通讯员熊卓群)

审核人:范学鳌
责任编辑:王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