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本次修订草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施行23年来的首次系统性升级,新增政府采购数字化专章,确立公开竞争优先原则,补齐两类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统一监管短板,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正式从“程序合规型”向“绩效成果型”转型,与我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高度契合。

中心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学,逐章逐条深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核心条款,重点围绕新增的政府采购数字化专章、公开竞争优先原则、两类代理机构统一监管等关键修订内容开展靶向研讨,系统梳理实操堵点、精准汇总建设性意见建议,按规范流程向相关立法征求意见牵头部门完成正式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