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脱贫攻坚暨对口帮扶支援合作省级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表彰工作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市民政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
联系电话:0512—82280372
通讯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
邮政编码:215031
苏州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日
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苏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