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1号)宣贯会,省住建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张钧到会作宣讲,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建忠主持会议。

《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省级政府规章,于2023年8月30日经省人民政府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已开始施行。《管理办法》的颁布执行,标志着我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已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宣贯会上,张钧副厅长从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重点条款等五个方面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宣讲内容脉络清晰、内涵深刻,既有条款的理论阐释,又有详实的实践分享,为我们下阶段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指明了方法路径。

在随后的调研会上,市县两级住建部门、部分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汇报了集中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实际问题,张钧副厅长就相关问题给予了解答和指导,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各级住建部门要与发改、财政、行政审批等部门积极沟通,明晰各单位、各部门的权责界面,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要督促、指导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集中建设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陈建忠副局长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将《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纳入重大事项范围, 加强与财政、资规、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推动《管理办法》落地见效。
二要完善体系建设。各地要对照《管理办法》,对现有集中建设管理制度进行更新优化、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集中建设管理体系,实现全链条闭环管理。
三要展现责任担当。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要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管理职责,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质量、效益双提升。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数据局、市卫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全市各地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业务处(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