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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定居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48 浏览次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3.申请人银行卡。 4.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5.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6.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7.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上一篇: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下一篇: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打印 关闭

2024/09/23 3.7k 阅读 439 点赞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3.申请人银行卡。

4.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5.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6.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7.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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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48 浏览次数: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3.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及缴存职工提取委托书。 4.申请人银行卡。 5.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封存满6个月。 6.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7.作为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应解除担保人身份后方可提取。 8.可提取金额应为账户连本带息金额,提取完成后需对个人账户进行注销。 上一篇: 离休、退休 下一篇: 出境定居 打印 关闭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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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贷后管理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8:15 浏览次数: 中心应加强贷后检查和风险监测,强化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建立贷款档案管理制度,重要权属证明应由专人进行专案管理。 中心应建立贷款动态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借款人资信变化和抵(质)押物的价值变动情况,以及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和可能影响担保能力的重大变化。 对逾期3期以内的贷款由中心或受托银行进行催收;逾期3期(含)以上的应启动清偿机制并由中心进行催收。 贷款档案是指在贷款受理、审查、批准、签约、发放和贷后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贷款档案的移交、保管、使用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 贷款发放完成后,中心或受托银行应对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购房合同(协议)等进行纸质归档,其他资料及影像资料进行电子归档。 上一篇: 合同及合同变更和法律责任 下一篇: 附则 打印 关闭

2024/09/23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