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建房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或修房证明。
4.工程(预)决算报告或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5.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
6.申请人银行卡。
7.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8.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所建修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实际建造、翻建、大修费用。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建房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或修房证明。
4.工程(预)决算报告或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5.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
6.申请人银行卡。
7.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8.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所建修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实际建造、翻建、大修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2024/09/23
2024/09/23
2024/09/23
2024/09/23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