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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56 浏览次数: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4.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5.申请人银行卡。 6.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7.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购买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价格减去补偿价的差额。 上一篇: 购买拍卖自住住房 下一篇: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打印 关闭

2024/09/23 1.3w 阅读 321 点赞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4.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5.申请人银行卡。

6.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7.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购买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价格减去补偿价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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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购买拍卖自住住房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56 浏览次数: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4.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5.契税完税凭证。 6.申请人银行卡。 7.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8.所购房屋为住宅类商品住房。 9.申请人及配偶可按照本次所购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或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应超过购房总价。 上一篇: 购买异地再交易住房 下一篇: 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 打印 关闭

2024/09/23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信息来源: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7:55 浏览次数: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人为申请人配偶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建房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或修房证明。 4.工程(预)决算报告或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发票。 5.不动产权证或宅基地证或土地使用证。 6.申请人银行卡。 7.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8.申请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其本次所建修房屋拥有产权部分的实际建造、翻建、大修费用。 上一篇: 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 下一篇: 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打印 关闭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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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