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4150180XBYS063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1

袁*

夏坝镇余粮村*

2015J13**5

袁*

2026/4/15







发布机构: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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