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4150180ZPYS066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及《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权利人的声明在网站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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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声明人 |
声明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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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涂*忠 |
江津区支坪镇古家村*社 |
2004-0**8/2004-0**4 |
涂*忠 |
2026/4/15 |
发布机构: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 年 4 月 15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