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迅速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迅速在全市开展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南宁市城市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立即全面开展全市城市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状况排查。聚焦燃气经营企业、大型商超、酒店宾馆、单位食堂、老旧小区、城中村、“九小场所”等重点领域,坚决整治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等突出问题;抓好“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商业综合体和夜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燃气企业要加强和细化第三方施工管理,重点整治管道工程质量、自然界外力、人为占压、管道老化、巡查不到位、第三方施工破坏等六大问题,确保隐患清零。

据悉,计划至2024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运行年限20年以上、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