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集体评估、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决定新增21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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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集体评估、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决定新增21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附件: 1.新增...
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集体评估、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决定新增21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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