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购买研发或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登记管理办法》(苏园市监规字〔2022〕1号)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完善,实际操作中不需要再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2月2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lixw@sipac.gov.cn;联系电话:0512-66600218;联系人:李晓文。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苏州工业园区购买研发或临床试验用对照样品登记管理办法》(苏园市监规字〔2022〕1号)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完善,实际操作中不需要再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将该通知予以废止,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2月25日前反馈,电子邮箱:lixw@sipac.gov.cn;联系电话:0512-66600218;联系人:李晓文。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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