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关于公布平望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切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现就《公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平望烈士陵园管理保护,明确保护边界、压实保护责任,维护纪念场所庄严肃穆的环境氛围,更好发挥缅怀先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制定并公布本保护范围划定方案。
二、方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三、保护范围划定
《公告》明确平望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四至:
东:陵园东侧灌木丛
南:陵园南侧假山
西:莺湖路
北:陵园北侧沿河围墙
总面积:1979.23平方米(以附件红线图为准)。
划定范围覆盖陵园全部纪念设施、场地及附属空间,确保整体保护、边界清晰。
四、保护内容与禁止行为
《公告》对保护范围内行为作出刚性约束,核心包括:
1. 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完整性,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土地和设施;
2. 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
3. 不得为烈士以外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4. 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五、法律责任
对非法侵占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纪念设施、违规修建安葬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实施与监督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日常管护、巡查监管职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守护英烈纪念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