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每十年开展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在尾数为6的年份实施。2025年6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正式部署普查工作。根据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苏府〔2025〕36号)和《区政府关于成立吴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吴政发〔2026〕8号)、《关于组建苏州市吴江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通知》(吴农普〔2026〕1号)精神和工作要求决定组建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二、目的
普查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态势、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吴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盛泽镇镇长徐惠林担任组长;盛泽镇镇党委委员陆子平、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施瑶绯、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黄强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党建办、经发办、财资办、社治办、建设办、农工办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
第二部分,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设在盛泽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科室业务骨干为办公室成员,并由各村(社区)按照规定明确责任人完成相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