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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6/03/10 1.4w 阅读 403 点赞

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园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任务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政治根基,全面统抓法治建设。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等著作。组织开展园区法治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着力提升基层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以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推动将法治建设任务纳入园区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落实基层法治重点工作。部署开展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项目,深化法治为民实效。开展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推动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亮点、经验和实践价值,指导推动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提升行政决策效能。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完善基层法制审核机制,强化法律顾问论证作用,确保决策科学合规。将编制十五五’”规划3个项目纳入园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效力状态跟踪管理。通过召开法制审核工作推进会、组织培训交流、开展实地指导和编制典型示例等方式,推动街道做实法制审核工作。积极参与立法,为《苏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等立法草案提供修改意见建议。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细化三跨四清单机制,推进联合执法检查。牵头梳理公布检查主体64个,梳理发布行政检查清单859项,印发两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加强改革宣传,通过专题报道展示执法+帮扶惠企品牌及清单管理、分类分级、智慧监管、预防帮扶新机制。四是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多渠道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聚焦重点任务,打造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载体。局加快打造以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为核心承载和示范的涉外法律服务集聚示范区。一是提升基础服务能级。引驻50余家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增设企业综合服务等窗口,完善服务功能。二是拓展涉外服务场景。组建公益涉外法律服务团队,提升商事争议解决能力。深化涉外法服伙伴行动,成立3个涉外法律服务站。三是聚力培育特色法律服务品牌。深化理想·护航灯目,以优质律所链接服务企业,解决法律诉求。常态开展理想月月谈等法律交流活动。编制《涉外公证服务指南》,为企业和居民办理涉外公证事项提供精准指引。

)强化精准供给,构建便民惠企服务矩阵。一是推动法律援助提质扩面。新建法律援助联络点10个,规范化改造工作站点6个,联络点转换为工作站3个。12348法律服务热线接听量近1.1万人次。二是健全多元调解机制。园区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纠纷近2.1万件,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专家库,组建区级和街道专业巡回调解工作队伍,对骨干专职调解员实行分类管理。三是提升普法宣传质效。动员全区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普法入“新”等活动。

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提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优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指导司法所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加强共性问题研究解决。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加强对《苏州市行政检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领会,聚焦执法难点,提升执法监督质效。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流程机制,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机制,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筑牢工作根基,构建优质涉外法律服务核心载体。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加快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聚集融合,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头部机构聚集牵引作用,吸引更多优秀法律服务机构落户阳澄银座,形成以法律服务业为主导,延伸带动上下游关联机构的产业链。

(四)践行法治为民,推动惠企利民举措落地见效。围绕新业态从业群体需求,创建法律援助工作品牌站点。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路径,推动社区法律顾问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品牌化发展,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深化普法惠企,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