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公正、人性化的执法,让我非常暖心,衷心感谢!”2026年9月7日上午,家住赣州市章贡区的王先生把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暖心办案”的锦旗送到了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手中,以此表达感谢之情。

事件回溯至2026年8月26日,三大队按照支队夏季中心城区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在赣州火车站周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上午11时许,执法人员对网约车赣BDY****开展检查时,发现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已过期,现场依法对车辆予以暂扣。
经调查核实,驾驶员王某某于2026年5月19日刚满60周岁。按照旧有政策,年满60周岁将注销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受此影响,车主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到期后尚未完成延期更新,导致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材料无法提交审核,但王某某6月4日已将车辆送至检测站完成检测,车辆技术状况评定合格,且检测站表示待其从业资格证完成更新延期后,即可重新提交车辆运输证年审资料办理审核。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已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赣州出租汽车从业年龄的通告》,明确我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统一调整为“不超过63周岁”。当事人王某某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于2026年8月3日更新完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也于8月26日下午在车辆系统上更新完毕。
办案人员充分厘清案件前因后果,综合考量:车辆本身检测合格,只是因新旧政策衔接、证件办理流程尚未办结造成证件状态过期,当事人主观无违法故意且全程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推进证件补办整改。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规定,经大队集体研究讨论,对该起案件作出轻微免罚的处理决定,同时向当事人做好法规宣讲,告知后续证照办理注意事项,督促尽快完成全部手续更新。
“本来以为要面临处罚,没想到执法人员把我的实际情况、政策变化都考虑进去,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充分体谅我们从业者的难处,心里特别温暖。”拿到处理结果的王先生深受感动。
下一步,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践行“执法+服务”理念,用好轻微免罚清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