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定东院改造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院改造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2、代理服务内容:为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等项目全过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办理招标前期手续;

(2)编制招标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公告、公示、文件、资料、报告并报委托人和相关监督单位审核、备案;

(3)与委托人会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答疑、补遗、澄清内容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对外发布;

(4)组织投标报名;

(5)组织资格预审评审会、评标会等会议;

(6)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7)汇总并向委托人提供完整的招投标资料;

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至完成全部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68万

二、备案方式

信息公开,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冀财采〔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申请单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或其投标无效。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报名及递交文件资料

有意参加我局采购项目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资料密封递交到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9号502房间。市人社局将根据报名单位的资质、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

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河北省确认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5)招标代理服务报价单(需提供报价金额);

(6)服务方案、服务承诺;

(7)拟派人员;

(8)业绩(如有)。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联系方式:郭先生李先生 222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