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权人宋海霞名下两处住宅位于同一宗土地,共用国用92字第0092号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克字第080427号房产登记档案齐全、信息无误;字第1080422号房屋所有权证1992年由原克山县建设局核发,经查档,未查到原始登记存档资料。

该房屋权属无纠纷、界址清晰、现状稳定,现权利人宋海霞书面申请按照实测面积(即53.94平方米)依规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二、产权人宋文财名下两处住宅位于同一宗土地,共用国用2004第00839号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克字第081419号房产登记档案齐全;字第1081418号房屋所有权证1992年由原克山县建设局核发,经查档,未查到原始登记存档资料。

该房屋权属无纠纷、界址清晰、现状稳定,现权利人宋文财书面申请按照证载面积(即66.0平方米)依规换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三、现对宋海霞、宋文财房屋及坐落地块现状调查测量的土地、房屋权属、面积、用途、性质等内容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如对公告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期内,持与权籍调查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权属证明文件和异议书面材料,到我登记中心(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复查手续,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中心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本公告内容确定申请人宋海霞、宋文财的房屋权属宗地界线及权利性质予以登记,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

特此公告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