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态势,治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乱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之后转入常态化。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辆。农村班线车、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载货汽车、农用车及违法上道路行驶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不能依法登记上牌的老年代步车等车辆。
(二)重点时段。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赶集日、节假日、民俗活动、春耕秋收及“一早一晚”出行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全市农村公路,严查范围覆盖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道路、通村通组路、学校周边道路、乡镇市集、景区周边及高速公路连接线等。
(四)重点违法行为。
1.违法载人:面包车、农村班线车等载客汽车超员、客货混装;三轮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轻型货车违法载人;轻便摩托车违法载人,普通二轮摩托车违法搭乘多人;未取得校车标志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等。
2.危险驾驶:严重超载、超速,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毒驾。
3.涉牌涉证:无证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假套牌、违法驾驶报废车或拼装车上路行驶;驾驶非标机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等。
4.安全防护缺失:驾乘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驾乘汽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
5.其他易肇事肇祸违法:疲劳驾驶、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
三、整治措施
(一)严管严查。公安交管执法战队、交管中队、乡镇派出所等执法力量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灵活把住路口、村口、寨口,对上述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查缉,依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二)曝光警示。依托政务新媒体、乡村公示栏,定期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在村镇、学校醒目位置张贴酒醉驾、违法载人、非法营运违法行为24小时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治的道路交通治理格局。
(三)依法严惩。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以及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杜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及驾驶无牌、报废、拼装车辆上路,拒绝搭乘超员、违规载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驾乘摩托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路面执法检查。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7-8267900或0857-8267122。
特此通告。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毕节市公安局
2026年6月30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