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万良因保管不善,将012111号产权证书丢失,现申请挂失,坐落:宏达大厦综合楼(住宅)东四单元四层西室,面积114.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