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002:“举报人称永昌县第四小学隔壁大型货车停车场,邻近居民公租房和教学楼,每天尘土飞扬,噪音24小时不间断,从0点大货车进出频率高,车灯直照住宅楼半个小时之久,离教学楼距离20米左右,严重影响居民身心健康。停车场内有一个采砂场,还有一个地下水井,各种修车的机器声,采砂场机器声,货车喇叭声,尘土、发动机声扰民,恳请处理”。

一、举报情况是否属实

举报情况属实。

二、调查核实处理情况

经现场核查:一是停车场内地面为裸露土地,地面未进行硬化,大型车辆出入、停放易产生扬尘和噪声。同时,夜间车灯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二是有3家车辆维修部在停车场内从事大型车辆修理业务,车辆维修过程中使用空压机、风炮等机械产生噪声;三是在停车场区域及外围未见采砂场及设备,投诉反映采砂场实为村民在场内售卖的砂石料。场内堆存的3处砂石料未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砂石料装卸过程中易产生扬尘;四是停车场内未发现地下水井,投诉人反映的地下水井实为储存清洗车辆用水的水窖(约48m3)。

三、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

针对上述调查情况,永昌县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增加停车场内洒水频次;二是对出入停车场主要通道进行硬化,环卫部门加大停车场周边道路洒水频次;三是加强停车场管理,在停车场设置禁鸣标识。同时,在停车场内建设隔音围墙,杜绝停车场内噪声对永昌县第四小学的影响。在停车场北侧增加遮光挡板,避免车灯直射居民窗户;四是对停车场内堆存的砂石料进行清理平整;五是限定车辆维修部修理时间,禁止在中午12时至14时,夜间21时至次日8时进行维修。

截至目前,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已解决。一是通过在停车场内铺设石子,有效抑制了扬尘;增加停车场内洒水降尘频次,每日定时洒水。二是完成出入停车场主要通道的硬化工作,其中东入口通道硬化面积6.15米×54米,西入口通道硬化面积3.8米×36.5米。三是在停车场内建设隔音围墙(3.5米×116米),有效降低噪声对永昌县第四小学的影响,同时在停车场北侧设置遮光挡板(2米×360米),避免车辆灯光直射周边居民窗户。四是场内砂石料已清理并平整。五是规范车辆维修商户危险化学品和废机油的暂存设施,同时明确限定场内车辆维修作业时段,禁止在中午12:00至14:00、夜间21:00至次日8:00期间开展维修作业。六是对停车场周边居民进行环保督察信访整改情况走访调查,走访10户,满意率100%。

该件已办结。

联系人:梁得文      联系电话:1859301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