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废202606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5)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640号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押权

511421139208GB00004F00050041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花园西路155号(川港合作示范园先行启动区一期)5幢1单元8层2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