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肉、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生产经营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肉及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线索。

)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牛羊肉及其制品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未经许可从事禽畜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不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其他违法犯罪线索。

)符合生猪定点屠宰条件,未经定点屠宰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以及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腌制等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等违法犯罪线索。

)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线索。

(八)公职人员或官方兽医长期虚开检疫票据、隔山开证或损害群众利益责风腐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说明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七星关区

举报电话:王警官15885268666

举报地址:七星关区工业大道七星关区公安分局)

大方县

举报电话:杨警官13985359814

举报地址:大方县九驿街道(大方县公安局)

黔西市

举报电话:张警官15985144266

举报地址:黔西市莲城大道(黔西市公安局)

金沙县

举报电话:警官15186060857

举报地址:金沙县民兴街道(金沙县公安局)

织金县

举报电话:警官13885793537

举报地址:织金县文腾街道(织金县公安局)

纳雍县

举报电话:杨警官13985352331

举报地址:纳雍县利园街道(纳雍县公安局)

威宁县

举报电话:毛警官13508571066

举报地址:威宁县海边街道(威宁县公安局)

赫章县

举报电话:警官18798052029

举报地址:赫章县汉阳街道(赫章县公安局)

百里杜鹃管理区

举报电话:警官18230920830

举报地址:大方县鹏程街道(百里杜鹃公安局)

高新区

举报电话:警官13885728179

举报地址:七星关区小坝镇(高新区公安分局


毕节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