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精准出击,在红旗镇一处民房内,查处一起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现场发现违法储存柴油9吨。
“这处民房不具备任何危险化学品储存资质,连最基本的防火、防爆设施都没有。”执法人员介绍,涉事企业心存侥幸、漠视安全,将民用住宅改为储油场所,囤积大量柴油。这9吨柴油一旦发生泄漏或遇到明火,随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直接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制度落实流于形式。
该企业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峨边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按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安全生产没有‘下不为例’,任何拿安全当儿戏的行为都必须付出代价。”执法人员强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相应资质,绝不允许在居民区、民用建筑内储存危险化学品。
“当时想着将柴油储存在民房里,成本低一点,也不容易被发现,却忽略了背后隐藏的巨大安全风险,也无视周边乡亲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在回想起来,既后怕又悔恨。”面对6万元的罚款,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教训极其深刻,今后一定严格落实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规定。
执法者说
危险化学品违法储存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强、风险极高的特点,是名副其实的“隐形安全炸弹”。这起案件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忽视随意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现实危害,给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
峨边山高谷深、群众居住分散,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在“打非治违”中,执法人员摸索出“接报即控险、查处必同步、监管全覆盖”的实战做法。执法人员封锁涉事现场、疏散周边群众,第一时间管控危险源,防范查处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燃爆等安全事故;查处环节同步固定违法证据,对查获的违法储存的柴油统一规范转运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问题隐患发现难,是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的难点之一。针对这一问题,当地日常监管执法依托片区执法小组(中队),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进网入格”,将执法力量下沉至基层一线,推动执法检查全覆盖。不仅如此,监管部门还加大普法力度,发动群众提供违法线索,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编辑:张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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