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涵因保管不善将高俊学土地证书遗失,坐落:古北乡保家村,地号:2-6-1 面积:78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克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