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办法》《大庆市第二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安排,经过初评、复评、终评评审程序,共评选出拟获奖成果436项。现对拟获奖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或对公示成果的真实性、权属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评奖办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码。提出异议的材料须客观真实。
以下异议不予受理:1.非实名或匿名提出的异议;2.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3.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4.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5.逾期提出的异议(非公示期内)。
联系电话:0459—4600778
电子邮箱:sklxsb@163.com
通讯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邮政编码:163000
大庆市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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