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新型集体林场就业补贴合格林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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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顺义区平原造林工程招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扶持办法的通知》(顺人社字〔2016〕3号)《关于发展新型集体林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工作的实施意见》(顺人社字〔2021〕52号)文件要求,新型集体林场作为管护单位,新招用本区城乡劳动力,在享受《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规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基础上,可享受本区管护单位招用城乡劳动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工资性补贴;招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职工社保缴费不足15年需延期缴费的户籍人员,可享受银发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本次补贴的时间范围是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申请就业补贴的新型集体林场。我局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林场的申请材料、社保缴费情况、工资发放情况等进行核实。经核查,全区共有4家林场100人符合政策要求,共需发放补贴资金885944元。
现将新型集体林场就业补贴合格林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止
联系部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服中心
联系电话:69467975、69427714(工作日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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