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教职改〔2026〕1号)要求,现将宁德市2025年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业务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日。
地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
候考室: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小学报告厅。
参加业务考核的参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请于8月1日8:00-8:30到达候考室,迟到或因故无法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业务考核内容
业务考核内容为片段教学和教育综合知识问答。
(一)片段教学内容由评委组从规定范围的教材版本中选取(教材范围详见附件2)。片段教学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8分钟。
(二)教育综合知识问答由评委组围绕专业素养、教学研究、教学理念与方法等方面拟定1个问题,参评人员根据评委组给出的问答题当场回答,回答时间2分钟(含读题和思考的时间)。
(三)业务考核由各组评委根据本组考核情况,综合评议本组内通过人员。各组原则上淘汰不少于1人,总体淘汰率原则上不低于5%。业务考核通过人员方可参与后期的评审推荐。
三、参考人员须知
(一)参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则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进场后主动配合工作人员上交手机、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通讯工具。
(二)业务考核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考核时,参评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业务考核。
(三)参评人员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等考场违纪行为。参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评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参评人员自备干粮及茶水。
四、其他事项
1.任现职以来,曾参加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市级及以上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大赛的申报人员,提供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可免于参加业务考核。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负责通知本地本单位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准备,并汇总报送《业务考核免试登记表》,已根据预通知报送的无需再报,还未报送的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邮箱ndsx5660@163.com。
附件: 1、中高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中学片段教学教材范围
3、业务考核免试登记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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