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中省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牢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坚持高位统筹、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从严管控,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低碳转型、环境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绿色发展优势持续凸显,美丽铜川建设成效显著。
  高位统筹周密部署,生态保护责任体系全面夯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全年先后召开各类专题会议50余次,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持续健全生态法治体系,颁布实施《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铜川市野生鸟类保护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以制度化、法治化手段规范生态保护工作。各区县、市级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层层压紧压实监管责任,高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任务配合保障工作,全市生态治理质效持续提升,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格次。
  精准施策系统治理,全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我市生态环境各项监测指标持续向好、再创历史佳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4天,PM2.5平均浓度31.2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3.453,同比分别增加28天、改善15.2%和11.8%,成功迈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行列。全市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实现100%达标,流域水环境保持稳定优良。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持续优化,昼间均值54分贝、夜间46分贝,同比均改善1分贝,全部达标运行。全市生态质量指数64.15,同比提升1.7%,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群众生态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9.68%。
  聚焦重点靶向攻坚,污染防治工作亮点纷呈。我市持续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夏治臭氧、冬治雾霾,精准落实“五源共治”举措,大气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年新增4家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引领性企业,7家水泥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新能源车辆占比97.9%,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率达90%,空气质量创有记录以来最优水平,全国排名升至第56位。水环境治理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完成市级以下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城市水质综合指数5.16,实现五年“五连降”,相关治理经验作为全省唯一典型优秀案例被生态环境部在全国推广。全市土壤污染、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巩固,实现动态清零、常态长效。
  深耕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底色持续擦亮。我市持续加快产业结构绿色升级,不断健全碳排放管控体系,将碳排放交易覆盖范围从2家火电企业,拓展至火电、铝、水泥3个重点行业10家企业,配额清缴率实现100%。先后建成华能电厂全省首家火储调频项目、崔家沟煤矿全省首家碳自愿减排项目等,示范带动效应显著。全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四项污染物减排量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创新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机制,环评、排污许可证按期办结率100%。2个省级低碳近零碳示范区县、园区顺利通过新一轮评审,5个农产品碳足迹核算技术纳入黄土高原沟壑区低碳近零碳县建设团体标准。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典型案例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照金近自然湿地修复案例纳入全球知识中心知识产品,铜川生态治理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严守底线精准管控,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市持续提升环境监测规范化水平,编制的2项温室气体监测技术规范,成为全省首个发布的地方标准,环境监测工作连续四年获全国监测能力考核优秀格次。坚持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精准助企,持续优化执法检查方式,全年入企查企次数、出动执法人数分别同比下降44.58%、63.54%,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近400个。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全域生态环境安全平稳可控。市生态环境局荣获2018至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自创生态环境执法“五步工作法”获评全省2025年度法治事件。
  立足现有治理成效,我市将持续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目标,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巩固治理成效、补齐短板弱项,全力推动美丽铜川建设提质升级。持续深化“美丽系列”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贯彻力度,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实重点行业绩效升级、水环境提质改造、“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全方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开展行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应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生态韧性和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记者: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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