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企业拖欠两年的工资,历经三年维权终于到手,原本我早已不抱希望,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申请执行。非常感谢法院,帮我追回了血汗钱!”7月24日,深圳市民何某专程来到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法院执行干警送上锦旗,由衷表达谢意。何某的真挚感言,道出了13起涉企系列执行案件债权人的共同心声。

据了解,何某系当地某困境企业系列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之一。为高效化解批量涉企纠纷、平等保障各方债权人合法权益,黄州区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执破融合、以破促执工作机制,依托“执转破”制度刚性约束,兼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成功倒逼涉案企业全额清偿全部债务,一次性圆满执结13件关联案件,既让所有债权人足额实现债权,也为优质困境企业保留了经营存续机会,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批量核查遇困局 执转破前置破难题

涉案企业为本地一家经营性市场主体,受市场下行、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企业营收大幅萎缩,资金链持续承压,先后因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多类纠纷涉诉,衍生出13件并行执行案件,债权人覆盖自然人、个体商户、小微企业等各类群体,案件体量集中、涉众性强、化解难度较大。

系列案件集中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启动全维度财产查控机制,通过线上系统筛查、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排企业银行存款、厂房设备、不动产、股权等全部资产,同步调取企业财务报表、税务申报等核心资料,精准摸清企业经营及资产负债全貌。

经全面核查研判,该企业现有资产已无法覆盖全部到期债务,符合资不抵债的法定破产情形。若沿用传统单一处置、按查封顺位清偿的执行模式,极易导致部分普通债权无法实现,不仅会让债权人权益受损,还会引发案件积压、程序空转等,系列纠纷化解陷入僵局。为公平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杜绝个别受偿、清偿不均问题,执行法官依法启动执转破前置处置流程,逐一约谈13名案件债权人,如实告知企业资产现状、执行不能风险及执转破法定程序与法律后果,多名债权人书面同意将涉案企业移送破产审查,为后续案件实质性化解筑牢基础。

释法明理强威慑 柔性司法唤醒偿债诚意

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依法履职、审慎容错、助企纾困”原则,分层分类开展释法警示工作,精准平衡债权保障与企业发展关系。执行团队集中约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一方面充分体谅企业受市场冲击面临的经营困境,明确法院不搞“一破了之、一刀切处置”,对有还款意愿、有存续价值的困境企业,给予合理的资金筹措缓冲期,全力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清晰列明执转破的刚性法律后果,开展精准风险警示。明确告知企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所有执行程序将依法中止、财产查封措施解除,企业经营资质、核心厂房设备、资产权益将全部交由破产管理人统一处置变价,企业经营主体资格彻底消亡。同时,管理人将依法追缴股东未实缴出资、追回企业转移隐匿资产,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信用记录、经营活动将受到长期严格限制。

此外,执行干警结合同类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讲明利弊得失,告知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多年积累的经营资源、品牌价值将全部清零,彻底丧失重生发展机会。详实的释法说理、有力的制度威慑,彻底打消了企业拖延观望、侥幸规避的心理。充分权衡利弊后,企业主动作出全额还款承诺,积极盘活存量应收账款、多方筹措资金,将全部案款足额归集至法院执行专户。

全额清偿案结事了 精准护航企业发展

在法院高效推进、精准施策下,涉案企业短期内足额缴清13件案件的全部案款、诉讼费、迟延履行利息及执行费用。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完成案款核对、分类发放工作,13名申请执行人均足额收回全部债权,对该院高效务实、柔性有力的执行举措纷纷点赞认可。

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涉案企业主动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执转破移送流程。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依规终止破产审查移送程序,同步解除对该企业全部银行账户、不动产、生产设备的查封冻结措施,撤销企业失信记录、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全面扫清企业生产经营司法障碍,助力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经营秩序,顺利走出经营困境。

执破融合提质效 司法赋能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13件涉企系列案件的圆满办结,是黄州区人民法院深化执破衔接、活用执破融合机制的生动实践,更是该院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力缩影。相较于传统执行模式,本次“以破促执、执破联动”的处置模式,以破产程序为底线约束,精准区分企业失信情形与经营困境,差异化施策,既倒逼困境企业主动偿债,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权益,又为优质困境企业留存重生空间,实现债权保护与市场主体存续双向兼顾。通过批量案件统筹办理,整合财产查控、约谈释法、案款发放全流程工作,有效提升批量涉企纠纷化解质效,大幅减少司法程序空转。依托执破融合机制,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规避个别债权人抢先受偿、债权清偿不均等问题,实现公平公正清偿,从源头实质性化解批量执行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