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陈某祺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因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资金流转,我局对邵万星(涉案账号:6230***********6829)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贰仟玖佰贰拾捌元叁角贰分(¥2928.32),按照按比例返还规定,应返还给受害人陈某祺人民币贰仟玖佰贰拾伍元整(¥2925.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571-87289063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6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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